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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念斌案翻案細節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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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解念斌案始末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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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拍念斌出獄瞬間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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念斌投毒案終審宣判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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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圖:張飈
資料圖:念斌
  2006年一起毒殺案令念斌成為犯罪嫌疑人,並被判處死刑,今年,念斌最終迎來了無罪宣判。該案對貫徹疑罪從無原則、有效辯護理念等意義重大。去年,“兩張案”糾錯引發司法界內外震動。張高平叔侄2004年被控犯下強姦殺人案,被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。而檢察官張飈,作為體制內的一股健康力量,推動了此案的翻案,為叔侄倆洗清不白之冤。
  張飈 疑罪從無就是正義
  我一直有個看法,如果不是受到了不公正對待,他們不會反反覆復、花上幾十年來申訴,這個道路真的非常漫長、艱難,他們也更敏感,假如我們處理不當,對他們來說又增添了感情上的傷害。
  念斌:你覺得作為檢察官應當如何聽取對方訴說他認為的冤情?
  張飈:熱情細心聽他的需求,分析材料。讓別人說話,天塌不下來。
  我一直有個看法,如果不是受到了不公正對待,他們不會反反覆復、花上幾十年來申訴,這個道路真的非常漫長、艱難,他們也更敏感,假如我們處理不當,對他們來說又增添了感情上的傷害。
  念斌:檢察官是否負有伸張正義、糾正錯案的責任?
  張飈:肯定負有此責任。我們說依法治國,依憲治國,憲法第129條明文規定,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。錯案必究、違法必追,這是基本職責。對檢察官來說,辦一千個、一萬個正確的案件,是應該的,辦一個錯案,就是不可逆轉的。
  念斌:你如何看待“疑罪從無”?
  張飈:如果很多證據表明不構成犯罪,或者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犯罪,都要無罪釋放。從法律程序上來講,這就是正義。落實到現實中,有些人對這個原則有看法,我覺得正常,部分人的看法不會影響社會前進的腳步,只能等待歷史的沉澱。
  念斌:一些冤假錯案,是檢察院與公安關係密切造成的,你怎麼看?
  張飈:檢察機關與法院、公安機關是相互制約的。檢察機關對公安機關、法院進行監督,一旦發現任何違法事件,可以要求改正直至追究刑事責任。有些時候,公安機關抱有趕快破案、對社會有個交待的觀念,或是追求破案率,通過政法委給檢察機關施加壓力,導致檢察院對案件監督不到位,這些都是不正常現象。
  我覺得依法治國的進程里,不敢說能絕對杜絕,執行者觀念、思想認識不到位,有可能仍然出現偏差,但這些現象肯定會慢慢減少。
  念斌:你覺得應當如何追責?
  張飈:首先公檢法都要承擔相應責任。其次追責一定要到位,光針對辦案人員,而沒有涉及決策者,是不到位的。蒼蠅背後有老虎,打了老虎,打蒼蠅的阻力才能變小。
  現在感覺自己還處在很濃的迷霧中。案子現在還是定義為疑案,給我解除的只是身體的枷鎖,心理的鐵鏈還很牢固。
  念斌 希望對枉法者問責
  現在感覺自己還處在很濃的迷霧中。案子現在還是定義為疑案,給我解除的只是身體的枷鎖,心理的鐵鏈還很牢固。
  張飈:重獲自由是什麼感覺?
  念斌:能跟家人團聚,我很高興。八年入獄折磨,從2006年8月7日被捕到2014年8月22日獲釋,我每天都在數日子。現在身體很不好,身心都是病。
  張飈:從當庭釋放到現在,心態會發生變化嗎?
  念斌:當庭釋放時很興奮,覺得八年的黑夜過去了。但現在感覺自己還處在很濃的迷霧中。案子現在還是定義為疑案,給我解除的只是身體的枷鎖,心理的鐵鏈還很牢固。我現在和這個社會脫離太久,如同八年前剛被冤枉時的感受一樣,非常不適應。
  張飈:獄中你曾想過自殺,為什麼後來打消了這個念頭?支撐你繼續生存的是什麼?
  念斌:如果自殺了,家裡人和律師朋友就會失去堅持的基本動力,錯案就不能糾正,我念斌就會永遠背上殺人犯的惡名,我的家人就會一直是殺人犯家屬,這沒人能承受。
  張飈:這些年很多人在為你的案件奔走,最想對他們說什麼?
  念斌:我得說感謝,這句話聽起來實在又太輕了。可除了這句,我又還能說什麼呢?
  張飈:你會對法律感到失望嗎?
  念斌:八年中法院反覆判我死刑,每次聽到判決,我第一反應當然是很失望;直到今年的無罪判決,釋放給了我希望。但現在如果不對當年的辦案人員進行問責,我仍會很失望。
  張飈:會對公檢法群體有偏見嗎?為什麼?還有另外的期待嗎?
  念斌:我覺得我只是我,有沒有偏見並不重要,但公檢法群體是公職人員,做符合他們職業道德的事,是他們的本分。否則,就應被問責。
  張飈:對於自己的案件還有什麼期望?
  念斌:我最大的希望是得到道歉和對當年的辦案人員問責,以及及時追查真相,這才能向社會證明我的真正清白。
  張飈:假如沒有發生這些事情,你的人生規劃是怎樣的?
  念斌:我一個平民百姓,能有什麼規劃?就是工作賺錢養家,當時就想準備出國打拼,給家人創一個好的環境,好好教育孩子。
  張飈:接下來怎麼打算,會繼續申請國家賠償嗎?
  念斌:那當然,肯定申請,同時我將對枉法者提出追責請求,希望公安部能成立專案組查清真相。
  新京報記者 朱柳笛
  張飈簡介
  張飈,原新疆石河子監獄駐監檢察官,目前已退休。張飈背後默默調查並推動了浙江張高平、張輝強姦殺人案件再審,為了這一案件的改判多次致信浙江高院。2011年,張飈從駐監檢察官的位置上退休;2013年3月,浙江高院做出了張高平叔侄兩人無罪的判決,他為張高平、張輝叔侄倆贏得了最後的正義,是一位盡職盡責、為人低調、有良心的優秀檢察官。(資料來源:檢察日報)
  念斌投毒案介紹
  2006年7月,福州平潭縣發生一起投毒案,念斌被相關部門認定是投毒者。隨後,經過10次庭審,4次死刑,8年未決。2014年8月22日,備受關註的“念斌投毒案”終於有了結論。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:一、撤銷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(2011)榕刑初字第10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。二、上訴人念斌無罪。三、上訴人念斌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(資料來源:京華時報)
(原標題:張飈、念斌對談錯案追責)
編輯:SN1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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